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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标识制作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04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857
核心提示:受中国光大银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标识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中国光大银行标识制作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开标时间:2017-01-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国光大银行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标识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2. 资金来源:自筹
3. 项目编号:2016-TC160991D
4. 招标内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办公楼旧标识拆除及新标识制作并安装。本次采购项目主要由6块标识组成,其中5块所属中国光大银行、1块所属中国光大集团,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此次中国光大银行受中国光大集团委托,对其所属标识一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制作安装单位。签署合同时,由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光大集团分别就其所属标识部分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商务合同。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
(3) 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值外币);
(4) 投标人具备近两年北京市范围内楼顶标识制作安装经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5) 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人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报批材料后,于30个自然日内办理完毕广告牌匾设置审批手续;
(6) 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发售: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l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人近两年北京市范围内楼顶标识制作安装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合同首页、采购产品内容/配置页、甲乙双方盖章页)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l 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提供所有符合要求的报批材料后,于30个自然日内办理完毕广告牌匾设置审批手续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2)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 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22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24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赵鑫    15001162116
电话:010-56158618   传真:010-51521198
咨询qq:470924821(微信)
邮箱:bjahzb@163.com
 
关键词: 招标 标识 标识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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