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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1号线、2号线、10号线、宁和城际线导向标识及VI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30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1239
核心提示:受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南京地铁1号线、2号线、10号线、宁和城际线导向标识及VI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南京地铁1号线、2号线、10号线、宁和城际线导向标识及VI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江苏
招标人: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0675160JOC007315
一、概述
南京地铁1号线、2号线、10号线、宁和城际线导向标识及VI制作安装项目已经南京地铁公司内部批文批准立项。
受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1号线、2号线、10号线、宁和城际线导向标识及VI制作安装项目(招标编号:0675-160JOC007135)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工程概况
根据公司运营需求,规范VI制作安装管理,合理有效开展车站、基地、停车场及列车内导向标识的设计、制作安装工作,特启动2016年导向标识及VI制作安装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三、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情况:总共1个标段
南京地铁1号线、2号线、10号线、宁和城际线。(含3号线大行宫站、不含1号线南京站和南京南站,不含二号线金马路站,一号线鼓楼站)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投标文件接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能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业绩要求: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条相同/类似的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类似业绩指机场、铁路、大型场馆或公用设施导向业绩。合同未体现金额的,以结算发票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4、其他要求:
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二)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三) 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报名及获取时间:自2016年9月27日起至2016年10月8日止,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候。
3、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鑫     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1521198
咨询QQ:470924821  邮箱:bjahzb@163.com
网址:www.china-bi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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