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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药电视广告62%的违法违规率令人担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563
   新华网海口12月28日电(王英诚、卫妮)国家工商局广告司司长屈建民近日表示,虽然2005年中国电视广告的违法率比2004年下降了8个百分点,电视广告管理机制也已具雏形,但医药电视广告62%的违法违规率依然令人担忧,这说明医药电视广告领域依然有待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     屈建民历数当前医药电视广告违规特点,严重违法的虚假案件比较低,主要是误导性广告、违规侵权性广告以及欺诈性广告居多。医药电视广告违法违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一些广告商只为赚取高额广告收入,片面迎合广告业主的口味。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绝对化语言,有的宣扬“神药”包治百病,有的吹嘘对顽固疾病有独特疗效,还有的大打“高科技”招牌,故弄玄虚。其次,公民的法律意识不强,缺乏与违法广告作斗争的自觉性。除此之外,电视台以及相关部门在审查把关上也不够严格。     屈建民说,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对此组织过专项整顿,使得医药领域的违法违规现象得到了遏制。但他指出,目前医药广告的规范主要体现在部分电视媒体的黄金时段上,非黄金时段的医药广告仍然是鱼目混珠、良莠不齐,存在着大量违法违规现象。     屈建民指出,除了在黄金时段与非黄金时段上的规范程度不一样外,当前医药广告领域违法违规现象还有如下几项问题: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不足、打击监督不力、整治工作的“反弹”倾向严重等。他特别强调,受各种因素影响,整顿规范工作虽不能“立竿见影”,但必须引起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长期重视并保持长期一贯的打击力度。公民也有义务加入到打击违法医药电视广告的工作当中来,起到监督和揭发的作用。     随着电视影响力的不断扩大,电视广告的“地位”也在不断提升。医药电视广告领域存在的问题,只显露了我国电视广告业的“冰山一角”。屈建民呼吁,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随着在这一领域投资政策的逐步放宽,本土电视广告产业也面临着来自国际广告市场的挑战。尽管本土广告绝不会像一些人所担心的那样“全军覆没”,但如果不及时有效地进行整顿和规范,必然会为中国电视广告产业带来更多的隐患。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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