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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导向标识与通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1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751
核心提示: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导向标识与通用设施(客服中心、座椅、垃圾桶)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导向标识与通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GXTC-1528143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云南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1]169号文批准建设。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导向标识与通用设施(客服中心、座椅、垃圾桶)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该项目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导向标识与通用设施(客服中心、座椅、垃圾桶)采购及安装项目
1.2招标编号:GXTC-1528143
1.3资金来源:招标人按政府规定筹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初期线路从石咀站至东部客运站,线路全长19.158km,其中高架线1.1716 km,地下线和过渡段长17.9864km。平均站间距1.153km,最小站间距为市体育馆到西昌路站617.152m,最大站间距为马街站至岷山站1837.754m。共设车站17座,全部为地下站,分别为: 石咀站、小渔村站、马街站、眠山站、沙沟尾站、西苑立交站、梁家河站、市体育馆站、西昌路站、省博物馆站、文化宫站、省体育馆站、大树营站、金马寺站、太平村站、虹桥村站、东部客运站。换乘站有5座,分别为西昌路站与1号线换乘,省博物馆站与5号线换乘,文化宫站与2号线换乘,大树营站与4号线换乘、东部客运站与6号线换乘。设置联络线两处,为文化宫站和东部客运站。设1座车辆段与综合基地、1座停车场、2座主变电所,控制中心与1、2号线合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次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导向标识与通用设施(客服中心、座椅、垃圾桶)招标主要内容包括: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17个车站站内、站外导向标识、标牌、通用设施(含客服中心、座椅、垃圾桶)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 计划完工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是导向标识牌的制造商。
(3)如本项目投标货物(客服中心、座椅、垃圾桶)非投标人制造,投标人须提交所投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但投标人不得将自己的产品授权给其他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或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1月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类似工程导向标示牌的供货业绩,且业绩单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投标人(2010年1月至今)至少具有各1项已完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类似工程客服中心、垃圾桶和座椅的产品供货业绩。(类似工程指航站楼、火车站、体育场馆、展览馆、大型商场)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2014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集团公司)、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中作为不同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投标人须按照按昆招监委发【2013】2号文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承诺书。
(9)云南省外的投标人须根据昆政办【2010】75号文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或提供已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证明(营业执照)。
(10)按昆招监委发【2011】5号文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其它要求: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须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13)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人或有关监督部门提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01-07 16:36 至 2016-01-1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1-28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层)。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 标 人: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永安路41路
联 系 人:苑工
联系电话:0871-63644999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永安路70号云南大酒店6楼600室(或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楼903-905号)
联 系 人:谭工、张工
电 话:13330515728、18088411313
传 真:0871-6333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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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招标 导向标识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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