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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发光标识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18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606
核心提示: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发光标识项目已由 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批准,项目业主为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发光标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H060
开标时间:2016-01-0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四川
招标人: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本招标项目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发光标识项目已由 四川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批准,项目业主为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招标人: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2项目名称: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楼发光标识;
2.3项目地点: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4计划工期: 15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制作、安装、售后全部工作内容;
2.5建设资金:自筹;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生产活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嗦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 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 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德阳市岷江西路550号凯旋国际A座25楼16号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内容的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1月06日14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更多项目详情请登录 www.china-bid.com.cn查询
咨询QQ 470924821   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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