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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机场宾馆室内标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2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中国标识网  浏览次数:531
核心提示:受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机场宾馆室内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机场宾馆室内标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江苏
受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就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机场宾馆室内标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招标人以公开的方式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机场宾馆室内标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中标人将负责中标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等。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制作标识及安装维护的专业标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3) 投标人须提供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书。
4) 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4个室内标识供货及安装业绩,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类似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或合同原件的复印件+该份合同的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江浙沪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
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2015年10月10日起2015年10月17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售 价:500元人民币
四、现场勘察与澄清
自行勘察现场,由于对勘察现场情况的误判造成报价有误,此责任自负。
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和答疑要求,请于2015年10月19日中午12:00前将WORD版本内容word版本(注明公司名称及相关联系人)和盖章的PDF版本同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此后不再接受澄清和答疑要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6245628     传真:010-52960701
更多项目详情请登录 www.china-bid.com.cn查询
咨询QQ 470924821   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关键词: 招标 标识 室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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