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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甬高速公路广告设置混乱不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30
     近日,发生在杭甬高速公路的高炮广告之争愈演愈烈。杭甬高速下属的浙江高速广告公司竟然将新的高炮广告设在紧靠高速公路旁,和路边相距不到5米,遭到原有沿路各地合法设置广告商的强烈反对,因为新设置的这批广告阻挡了他们原有的广告牌。为此引发的广告设置牌之争已经持续数月,多次引发争斗,当地公安机关也多次介入。   这批新设的广告牌万一在施工时倒下或者掉下东西来,都会对高速路上行驶的车辆和人员造成危害,许多司乘人员纷纷反映:到底是谁批准了这些广告牌的设置,他们把我们的生命安全放在哪里?记者为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浙江高速广告有限公司一位自称是公关部经理的王先生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们新设置的这批广告牌,是完全合法的,经过了浙江省路政部门和浙江省工商局批准。记者问是否可以将有关批文传真给记者看时,这位经理表示这是公司内部资料,记者可以到他们公司上门去看。这位王经理还说,地方上一些广告公司的反映是不对的,违法的是他们。因为根据国务院关于收费公路的管理办法规定,高速公路的广告收益权是归业主单位所有的,他们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和授权就取得广告收益,当然是非法的。对于是否影响司乘人员安全,这位王经理说,他们的高炮设计有30年使用的质量期限,而且是经过保险公司保险的。   记者在查阅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时看到,该条例第四十四条明文规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公路两侧外缘向外一定距离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建筑物的范围。建筑控制区的具体范围: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其中高速公路不少于三十米,主要立交和特大型桥梁不少于五十米。那么,浙江高速广告公司新设置的这批广告牌明显违反了此条规定,在离公路不到五米的地方设置广告牌,浙江省路政和工商局真的能够批给他们吗?   9月18日,宁波十几家广告公司联合向浙江省工商局、宁波市工商局投诉,反映浙江高速广告有限公司新设置的数十座高速广告牌未经有关节部门审批,而且严重违反了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十五条和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第二十三条等规定,严重扰乱了本地区广告市场秩序,严重遮挡了本地广告公司经过合法审批的广告牌,要求工商局检查事实,及时予以制止,并责令拆除。但两个多月时间过去了,离规定两个月的答复期限已过,浙江省工商局没有一纸回复。   日前,记者专程赴杭甬高速公路两边察看高炮广告设置,发现短短一百四十多公里路,设置了300多个广告牌,而且显得零乱不堪,对车辆驾驶者的视线冲击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交通安全。特别是浙江高速广告公司新设置在马路边的广告牌,更感觉是眼前的障碍物,使得驾驶员心理上有压迫感。这条有着黄金通道、黄金效益,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上市高速公路为何弄得如此面目?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这里面主要还是利益之争。在这些高炮设置背后有巨大的利润所在,因此杭甬高速公路开通八年多来,各地、各部门都采取不同方式,“合理”、“合法”地相继批准设置了很多广告牌。有些是县工商局批的,有些是市工商局或省工商局批的,也有当地路政或者省路政批的。最近绍兴炮江开发区规划局干脆将其所属十个地区附近杭甬高速高炮广告位拍卖,轻松获得100多万元的收益。正是这种一本万利的巨大利益驱动,才造成如今杭甬高速公路广告牌零乱不堪、严重影响和危害了交通安全。   作为业主单位的杭甬高速公路当然不愿意将这些收益轻易外流,于是其下属的浙江高速广告公司才有了在马路边新设置一批(据有关人士说是60块)广告牌的计划,以阻挡其它地方广告牌。如今这些广告牌已基本设置完毕。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今年又出台了《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加上2005年4月1日开始实行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的广告法,这么多法律、法规,为什么管不好这条路?   据悉,宁波当地一些广告公司已经联手准备行政诉讼,状告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路政管理局,那么,令人关注的杭甬高速广告违法设置如何治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编辑:魏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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