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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萍非央视主持人接拍广告不违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10-2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12
    工作关系先转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 之后才接拍广告———     昨日有报道称,国家广电总局前日正式下发《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严管个人赢利,主持人不许乱接广告误导消费”再次被提出,而拍摄过21金维他广告的倪萍被该报道列为上榜的央视主持人。     “不能说倪萍是拍商业广告的央视主持人。”央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随后其进一步解释说,倪萍已不再是央视主持人,她所属人事关系在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她是可以合理接拍广告的,央视也无法干涉。     记者获悉,倪萍是在2002年6月拍完电影《美丽的大脚》后,将自己的工作关系从央视文艺中心转到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的,她的身份也随之由主持人转变为演员。而21金维他广告拍摄的时间是在2003年。     倪萍一直不接受电话采访,而她的助手兼经纪人小炜表示,倪萍是在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领导的批准下,才接拍这个广告的。作为影视演员,拍摄这个广告,倪萍没有违规。 编辑:史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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