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江苏
一、盐城市体育中心体育场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批准文号:盐发改审[2009]6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共同招标人,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体育中心一期标识标牌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中标单位中标后与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并由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合同见证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招标编号:YCJZ-14-(仁禾城南)-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 城南新区解放南路与纬十三路交叉路口城南新区体育中心施工现场。
2、采购规模:合同估算价约385万元,具体数量及规格等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和采购清单。
3、质量要求:合格。
4、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供货期需满足招标人工程进度要求。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城南新区体育中心一期标识标牌的制作、运输、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含深化设计,并确保通过原设计单位认可,并通过图纸审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五、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供上述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且生产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注明的注册资本金为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生产厂家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围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核实将没收其全部诚信及投标保证金,如已中标的,除没收全部诚信及投标保证金外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6、投标申请人有串标围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造假、欠薪、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商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并在国家、江苏省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区范围内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投标报名要求
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14年 2 月 14 日 8:00 时至2014年2 月21日18:00 时前携单位介绍信(标明联系方式)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北楼5088)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800元整)。除本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 业绩材料合同原件;④《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投标申请人应主动到项目现场考察已完成的样品,投标申请人应按样品要求投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负责。
项目现场联系人:陈标 联系电话:18082188333
八、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1、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2、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缴纳诚信保证金的,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0515-88197281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2019,88197118。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二
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侍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招标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朱永盛
联系电话: 159051075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伟、杨梦云
联系电话:1585109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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