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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工程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2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661

项目名称: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工程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江苏
一、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标识标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
二、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招标内容及规模: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工程标识、标牌的制作、运输、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工作(含优化设计),具体名称、规格、数量以招标文件清单为准。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注册资本金必须在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及安装能力(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能够体现)。
3、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4、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类似大型商业项目标识标牌设计或施工的成功案例(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可能对类似大型商业项目标识标牌的设计或施工业绩进行适当加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本条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办法确定入围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申请人,招标人将采用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潜在投标人。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并于2011年5月25日15:00时至2011年6月1 日15: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封袋上应标注“盐城先锋国际广场商业中心工程标识、标牌项目”字样),投至指定地点。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第(1)、(2)条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备案件。
注:1、上述第(2)项要求可提供“备案件”的资料,投标人携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处备案,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为“备案件”。2、报名资料同时提供一式三份复印件。
八、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有效,投标申请人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有关资料,或招标人可通过对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料进行考察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的,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九、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告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十、经资格审查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 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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