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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夜景照明规划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6-02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导航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772
项目名称: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夜景照明规划招标公告
所属区域:北京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丽泽金融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已由 北京市发改委以 京发改[2010]1158号、京发改[2010]1159号、京发改[2010]1160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 北京丽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现项目的夜景照明规划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占地面积约为:8.09平方公里,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项目的夜景照明规划(内容包括规划中的楼宇、地下空间及交通路网等),计划周期为: 5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 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② 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城市规划甲级或照明工程涉及专向甲级资质,且有类似项目规划业绩;
③ 拟任职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且具有至少1项类似的项目管理实施经验并受聘于投标人;
④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国外企业投标人必须满足“建市[2004]78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与国内具有满足本招标公告3.1条中①和②款规定标准的国内企业组成联合体。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3.3 各投标人就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4.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1年5月3 日至2011年5月9日上午9:00至16:00(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5.报名携带资料
5.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4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 公章);
5.5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原件;
5.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同时递交联合体收取委托书原件)。
以上材料请资格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递交,原件(除授权委托书)验证后当场返还,其余材料留存备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申请人完成报名手续后请于2011年5月6日至2011年5月10 日上午9:00至16:00前往报名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6.3  外地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元(含邮费),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的书面申请材料后2日内寄出。

北京安华时代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赵鑫   手机:15001162116
电话:010-51521145 传真:010-88111472
项目详情请登录www.china-bid.com.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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