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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城《门面房顶设广告牌 一楼业主不满》追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2  来源:彭城晚报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761

元月14日报道了大汉富邦一楼门面房顶安装大幅广告牌,影响二楼采光,同时引起一楼产权业主不满的事,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淮海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在对此处广告牌的审批过程中存在疏忽。

16日上午,记者来到淮海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采访了大汉富邦一楼门面房顶的广告牌的审批部门。一位姜局长说,去年他们接过了淮海广场的广告审批权,他们是按照法定程序给予办理的。

记者看到由淮海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下发的“户外广告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对该处广告牌进行了批准。但在申请材料中,记者发现一份关于成立大汉富邦业主委员会的征求意见表,表中显示大部分居民都不同意,意味着该业主委员会并未被认可。而根据国务院第379号令规定,利用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姜局长随后解释称,由于该审批权移交过来时间不长,他们对相关的手续不太熟悉,存在一定疏忽。不过他们将会立即责停该广告牌的使用,然后做善后处理。

 
关键词: 广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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