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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须整装迎春运 不装防护装置及反光标识将受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20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834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卢成海 通讯员 韩福生)17日在荆州召开的全省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管理工作会议透露,2月3日起,凡路面交警检查发现货车(含挂车)未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的,将对驾驶员或车主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今年春运将于2月3日开始。会上,省交警总队要求,从1月17日至2月2日起,货车和挂车的侧面及后下部必须安装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各地车管部门要结合新车注册登记、查验和车辆年度检验,对安装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情况进行重点检测,未装车辆不得核发牌证及检验合格标志。

 
关键词: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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