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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超女迷将“广告十大评选”作为战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中华广告网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878

刷票、拉票、恶意投票
众超女迷将“广告十大评选”作为战场

    连续举办5年的“中国广告业十大新闻系列评选”活动,本届由于将李宇春、周笔畅等超女列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最受欢迎广告代言人评选”和“2005年度中国十大最不受欢迎广告代言人评选”的备选之列,而变得火药味极浓。

    根据投票规则,每个IP投票之后,过一小时方可再次投票。2005年12月1日评选系统正式启动当天,受欢迎代言人和不受欢迎代言人的投票数分别超过15万。网站技术人员经过监控,发现了其中同一IP地址重复为同一代言人投票的刷票行为竟占所有票数的70%以上,并发现有些网友将“刷票技巧”发在论坛中,呼吁“玉米”和“笔迷”投票。对于这种有悖于评选活动初衷的现象,主办方及时调整了投票规则,规定所有大众类评选,每个IP地址只可投出一票,并对重复IP进行了清理。

    刷票行为受到控制后,超女迷们致电中华广告网,有些人“质问”票数减少原因,主办方明确答复,这样做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公平体现每位投票者的意愿,尽量实现投票结果的公证性。然而这并不能减轻超女迷们的狂热,有些人明确表示:我们将组织所有的支持者进行大规模的投票。由此,拉票活动开始。在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内,某超女的“最受欢迎广告代言人”的票数猛增到十几万。

    为力捧自己喜欢的超女,使其成为“最受欢迎广告代言人”,某超女的支持者们又开始在“最不受欢迎广告代言人”中对其他超女进行恶意投票,抬高自己打击他人,由此,“最不受欢迎广告代言人评选”又变成了第二个超女迷们的战场。

    在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网上投票期间,中华广告网共接到近百个相关询问电话,除了超女迷们的“质问”电话外,也有一些热心网友注意到超女迷们的狂热投票,对评选结果的公证性表示怀疑,认为这样评选出来的结果并不能真正体现出民意。评选主办方对这些真正关心评选的热心网友表示感谢的同时,也有些无奈,作为网络媒体,能提供的只是一个让所有关心此活动的人表达自己意愿的平台,使命是传播和统计,并在“公开、公证、公平”的前提下,组织对广告业有意义的事情。至于最终的结果是否真正代表了民意,这只能将此事放在特定的年份、独特的造星运动、特殊的人群等影响下,用冷静的心态看待这个结果。

    必须承认,2005年“超女”造星运动是一次非常成功运作,它对观众眼球的吸引力,对广告投放的良好回报,对平民明星的炒作包装,对于广告业、传媒业都是范例型的事件。诸多成功的同时我们也要考虑到,如此狂热的超女迷们出位的行为也亟待降温,回归到理性喜爱、理性消费的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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