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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景观照明电费明年实施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未知  浏览次数:825
 景观照明电费明年实施补贴

  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提醒相关单位尽快办理申报

  【本报讯】(记者王慧琼通讯员雷小雄)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目前已经开始受理相关建筑物景观照明电费及维护费补贴的申请,并从2007年1月1日起开

 
始考核和计算补贴时间,凡逾期申报的业主,补贴时间按申报之日起计算。

  据介绍,位于下列范围内的建筑物景观照明可申请电费及维护费补贴:一、深南大道沿线两侧建筑物及重要灯光景区内的建筑物(重要灯光景区包括:人民南、蔡屋围、华强北、中心公园、中心区、竹子林、科技园、南海大道、南头关);二、滨海大道两侧沿线的建筑物;三、皇岗口岸、罗湖口岸、文锦渡口岸等重要一线口岸及其周边的建筑物。


 
关键词: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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