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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须拍卖方式发布

  • 发布日期:2009-01-21 浏览次数477
户外广告须拍卖方式发布—  办户口迁移证将不再收工本费,发布户外广告将有法可依。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主持召开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市领导谢建辉、李昌进、谢志迪、刘晓越、虢正贵、姚永春、何寄华、王扣柱、黄秀娥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据了解,我市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管理混乱。该《办法(草案)》确立了规划先行的原则,明确户外广告包括户外公益广告应编制详细设置规划。规划应当明确规定户外广告设施的数量、位置、形式、规格等内容,对其材质、色彩等提出指导性意见。
  
  张剑飞指出,户外广告对一个城市的形象和品位有重大影响,必须制定一个完善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待进一步完善后实施。张剑飞指出,现在长沙的户外广告太多、太乱,且品质差,对户外广告的管理职责不清。今年,户外广告的设置将统一由市规划局进行规划,市工商局对广告内容进行审定,市城管局对广告最终发布进行把关和监管。全市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未经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一律视为非法户外广告。张剑飞强调,户外广告是公共资源,必须采取拍卖的方式发布;公益广告不再新批,且不得在公益广告上做任何商业广告。
  
  会议还审议了《长沙市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定(送审稿)》;听取关于精减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的汇报。据了解,今年起,全市将取消、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8项,包括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取消和停止的、涉及长沙市的53项,省政府要求取消和停止收费的62项,长沙市将取消和停止收费的103项,共208项(省里与国家取消和停止的有10个项目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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