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Sign in China | 标识网微信二维码 |
更多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福建省公交车车身今后将不得发布广告

  • 发布日期:2008-09-25 浏览次数655
福建省公交车车身今后将不得发布广告

      昨日,福建省建设厅一则消息称,省级财政安排8000万元扶持公交发展,今后公交车车身不得发布广告。更新车辆,应向福州新福达和厦门金龙进行招标选购。

      据悉,福建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省级财政扶持公交事业发展有关办法。目前,我省公交事业仍滞后于城市发展,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落实“公交优先”的要求。

      会议要求,一要更新公交车辆,逐步淘汰排放不达标的老旧车辆,提高车辆环保标准,促进公交节能减排;二要加强场站建设,规范公交车停靠站,增加停车场和首末站,完善公交基础设施;三要改善驾驶员待遇和工作条件,加强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教育,稳定驾驶员队伍;四要健全管理体制,提升公交企业管理水平,建立财政补贴补偿机制,改进运营服务;五要优化公交线路,扩大线网覆盖面,提高车次密度,积极创建安全、舒适、环保、便捷的精品示范线路,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公交服务的满意度。

      会议议定,由省财政安排4100万元用于各设区市创建公交精品线路的补助,今后公交车车身不得发布广告;由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用于更新排放不达标、尾气污染严重的老旧车辆的补助,更新车辆应向福州新福达和厦门金龙进行招标选购;省财政安排900万元用于公交场站建设的补助。

 

[ 标识商学院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该企业最新标识商学院


 
 
© 2013 标识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1159号-5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40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