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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电视剧审查若乱收费将受严处

  • 发布日期:2007-06-21 浏览次数617

  作家王朔日前在其博客上载文说,广电系统电视剧审查小组曾利用审查节目之便收受剧组贿赂。针对由此引发的网民讨论热浪,国家广电总局官员回应说,电视剧审查若“乱收费”,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司长李京盛20日对新华社记者表示,他“不回应王朔在个人博客上的所谓举报”,但是向记者介绍自己日前曾在广电总局门户网站上与网民在线交流了有关问题,建议参见广电总局网上的相关内容。

  他在网络访谈中表示:“对于有些制作单位反映在送审电视剧中,有些审查部门存在‘乱收费’问题,制作方可以向广电总局反映,一经查实,我们将严肃处理。”

  王朔在其个人博客中说,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各电视台纷纷成立了以“退休老同志和老艺术家”为主的节目审查小组,对每一部准备播出的电视剧进行内容审查,本是为了制止电视剧庸俗化的举措,但之后,此小组凌驾于各专业部门之上,对电视剧能否播出握有生杀大权。自1997年后,各剧组不得不以审片费的名义向审查小组行贿以期获得通过。

  李京盛说,电视剧的内容审查是电视剧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各省级广电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所辖范围内电视剧的审查工作。审查费用由各级管理部门在行政经费中支出。目前,国家广电总局和大部分省级审查机构,都能严格执行这一项规定。

  他同时承认,也有个别省级审查机构,由于该省每年电视剧生产量小,审查剧目不多,还没有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审查队伍,电视剧审查行政经费一时还没有落实到位。因此,在组织有关专家审查本省生产的剧目时,发生的一些相关费用,如租用场地、就餐、支付专家审查劳务等方面,采取了由送审方负担的办法。为此,2006年9月广电总局已向各省级广电管理部门发出了“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视剧审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省级审查机构,要尽快建立健全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工作纪律,尽快解决行政审查经费问题。

  此间媒体就这一问题采访了许多业界人士。有人对王朔所言随声附和,也有人提出,王朔说的情况可能个别存在,但并不代表主流市场;层层把关的人中没有哪个人有独断的权力,不可能有人一手遮天。

  目前,王朔的“举报信”事件仍余波未了,在各界继续引发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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