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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8日起专项治理154条主干道快速路违规户外广告

  • 发布日期:2007-06-08 浏览次数640

    为美化市容环境,规范天津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从今天开始,中心城区154条主干道路、快速路、17条放射线、外环线、高速公路、国道(天津段)及其两侧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本市16片重点繁华地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周边地区、海河综合开发改造规划区域、风貌建筑保护区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是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

  6月8日,市政府发出《关于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专项治理的通告》,指出凡是没有经过市容环境管理部门行政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或是设置期满没有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没有拆除的,将被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经过行政许可准予但没有按行政许可内容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要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改正,否则也将被依法强制拆除。利用固定线路运营的公交车辆设置的车体广告,要予以规范;其他车辆禁止设置车体广告,凡已设置的,要自行改正,否则也将被强制拆除。在这次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中拒绝、阻碍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6月8日,市政府还发出《关于开展户外广告设施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本市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地区和道路范围内,在公共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及各类指示牌上设置的户外广告,全部拆除。

  从现在开始到本月30日,为各责任单位和户外广告企业自查阶段;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为本市重点治理违法设置和不规范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阶段,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将对逾期没有自行拆除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依法强制拆除;市电力公司将对违法广告设施实施断电;市监察局将对各单位尽职履责和治理情况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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