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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转发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07-05-10 浏览次数602

  日前,福建省政府正式转发《福建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7~2010年)》(以下简称《意见》)。

  为进一步明确我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目标与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提高产业总体水平和竞争力,加快产业发展步伐,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联合省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等部门经过调研、研讨、专家论证后的《意见》已获省政府同意正式转发。

  《意见》提出了我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导向和目标、发展思路、工作重点以及政策与措施。

  《意见》提出,要以厦门为核心,辐射福州、漳州、泉州、龙岩,拓展到莆田、宁德、三明、南平等地区,形成海峡西岸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基地。到2010年,我省LED产业总体规模力争处于国内前列,LED和光伏产业从业人员达4万人,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名优产品和龙头骨干企业。
   
  《意见》对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鼓励自主创新,努力掌握核心技术;二是拓展应用领域,以应用促产业发展;三是加强对外合作,增强国际竞争力;四是推进改革与重组,培植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五是实施人才工程,为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支持产业做大做强。《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充分考虑LED和光伏产业的特点,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改革与措施:一是加强对LED和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大力实施关键技术科研攻关计划,三是实行优惠的财税与用电政策,四是鼓励优先采用省内市场的LED和光伏产品,五是建立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六是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七是加强与台湾相关产业的交流与合作,八是成立福建省光电子行业协会,九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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