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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违法广告牌要不要拆? 城管路政协商解决

  • 发布日期:2007-04-28 浏览次数1041

  昨日(26日)上午8点30分,昆明市城管监察总队、官渡区城管局抽调50多名执法人员,在辖区公安、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来到昆石高速公路入口处,对公路两边的广告牌进行强制拆除,却遭到管理昆石高速公路路政人员的异议。经过双方磋商和协调,路政部门最终同意拆除公路两边的违法广告牌

  公路边广告牌属于违法广告
  昨天中午11点左右,从石虎关立交桥到小喜村收费站的公路边,停满了城管、路政、交警等部门的各种车辆,一辆施工用的吊车停靠在路边,城管、路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也都在路边忙碌着。由于该路段的交通拥挤,几名交警在疏导交通。
  “这些竖立在路边的广告牌没有经过城管部门批准,属于违法广告牌,我们必须依法将其拆除。”市城管局广告处的杨处长说,这次对昆石高速公路入口处的违法广告牌进行拆除的路段为,从石虎关立交桥到小喜村收费站,以及连接到昆玉高速公路的路口,一共要拆除33个违法广告牌,除前几天拆除的3个外,现在还剩下30个违法广告牌没有拆除。

  路政部门有异议拆除工作中断
  “广告牌的所有者14家商家都很支持拆除工作,却遭到了路政部门的异议,一度造成拆除工作中断。”杨处长称,按照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高速公路的产权属于路政部门,商家要在公路边竖立广告牌时,首先要经过路政部门同意,再由路政的主管单位交通部门批准后,最终还要由城管部门批准,这种广告牌才算合法,才能在城市道路两边竖立。按照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单立柱广告牌之间的距离至少要在1.5公里,还应该在道路外30米的距离安装,而该路段的广告牌之间的距离多在一两百米。这种广告牌的安装完全不合规定,整个广告牌都伸到了公路中间。
  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和沟通,路政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支持政府对入城景观大道的改造,先拆除这些广告牌,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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