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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王胡师傅”事件集中反映电视购物业界问题

  • 发布日期:2007-04-12 浏览次数836

  “‘锅王胡师傅’被媒体捅破了‘锅底’,表面上看是因为涉嫌虚假宣传,其实,该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很典型,也很具有普遍意义。比如,它还涉及电视购物不够规范、明星代言不够严肃、不规范荣誉称号鱼目混珠等问题。”日前,一名从事营销研究多年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

电视购物亟待规范

  前几年,在策划行业流行着“没有不好的产品,只有不好的策划”的说法,如今,这句话正越来越多地被应用在电视购物的操纵者手里。据有关媒体报道,几年前,“锅王”胡金高因无烟锅的销售一直打不开市场,曾经找过“蜥蜴团队”做策划,欲与“蜥蜴团队”合作,但最终以供货价谈不拢而夭折。胡金高转而与台标国标电视购物公司合作,以“锅王胡师傅”命名的紫砂无烟锅随之出现在电视荧屏及市场上。据了解,好记星、如烟等众多电视购物界的著名案例均出自“蜥蜴团队”。

  近日,“锅王胡师傅”生产商浙江金威实业有限公司的一位股东表示,他们产业链上90%的利润实为电视购物商与电视台所得。该股东介绍说,“锅王胡师傅”的产品到其全国总代理台标国际电视购物公司的价格仅为100元,市场零售价近600元。在这500元的利润空间中,电视购物公司提取的利润占30%左右,为180元~200元,另外300元全部以广告费的形式被“送到”了各个电视台。

  他表示,厂商在此风波中的确存在对虚假宣传和产品暴利问题监控不严的问题,但广告的策划和文案都是由电视购物公司外包的,发布的所有电视购物广告也是经过各电视台审查的,此风波暴露出公众对厂商的要求过于苛刻。

  虽然该股东的话带有一定的情绪,但对于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除了“胡师傅”外,电视购物播出机构没有把好审查关的问题也理应得到重视。因为从相关部门近几年公布的数字看,电视购物行业虚假宣传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其中播出机构审查不严是主要原因之一。

明星代言再引争议

  “胡师傅”的热销除了借助电视购物宣传的威力以外,明星代言也是其重要手段之一。在“胡师傅”的电视购物宣传片上,代言人傅艺伟一边烧菜一边向受众推荐说:“我用的胡师傅无烟不粘锅,没有油烟,而且不会粘锅,你看这个鱼皮都不会掉的。”

  据了解,在购买“胡师傅”的消费者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冲着对其代言人傅艺伟的信任才购买的。因此,一旦产品出现问题以后,产品代言人的信誉、公众形象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有可能引发诉讼。如去年发生的SK-Ⅱ官司就是这样。

  前不久刚刚发生的由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还没有淡出公众的视线,由傅艺伟代言的“胡师傅”再次把形象代言人引发的诸多问题抛给了人们。“胡师傅”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提醒消费者,对于由公众人物代言的广告,要提高鉴别能力,多思考,不能爱屋及乌,因为明星只能帮助产品进行传播,并不代表权威。

  对于由形象代言人引起的法律问题,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消费者如果因为代言人广告而产生消费纠纷,可以要求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消费者跟代言人之间并无合同关系,因此不能直接要求产品代言人承担合同责任,即使在民事责任方面,目前法律也无相关规定。

荣誉称号鱼目混珠

  除了涉嫌虚假宣传外,“胡师傅”还有一项荣誉称号被证实是“买来的”。据“胡师傅”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曾经在资料中广为宣传的所谓“中国著名品牌”,其实是由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品牌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联合颁发的。2005年,“胡师傅”接到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一封关于评选中国著名品牌的函,一看是“中国”字样打头的协会组织,以为具有权威性,加上企业也确实需要宣传,于是就交给对方6800元,换来了一个铜匾。

  但是,据调查,所谓的中国国际名牌发展协会和中国企业联合发展促进会根本没有国家的认证授权,该认证单位已于1年前被相关部门勒令停止认证工作,目前的日常工作只是“对之前会员企业的信息维护”。

  其实,对于各种形式的乱评比现象,国家工商总局早就明令禁止,商家用各种虚假名头误导消费者也属违法行为。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几年,有些公司或机构往往打出评寻中国××”的旗号,进行各类不规范的评癣评比等排名活动,名义上说是评癣评比,其实是交钱就可以拿到某种称号,除了收钱之外,完全没有规则可言。以前,上当受骗的往往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中小企业,如今,“上钩”的大企业也比比皆是。

  对于“中国著名品牌”的称号,“胡师傅”相关负责人承认,企业当时起点低,希望有一些荣誉,所以“买”了这个称号。虽然“胡师傅”当年并不是“知假买假”,但这次被揭老底,也暴露出买卖荣誉称号这样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有业内人士呼吁,这些毫无法律意义和权威性的评选噱头,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最终坑害的是消费者,因此,应该引起政府监管部门的重视,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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