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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有新规 建立相关管理体系

  • 发布日期:2007-02-15 浏览次数884
赣州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有新规

    《中心城区控规》与《新城区详规》昨获原则通过

    昨日,赣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评审会在赣州举行,《赣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控制性规划(2006-2015年)》和《赣州市新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06-2015年)》获得原则通过。

    据悉,出于建立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体系,有效指导赣州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布局,使户外广告达到社会、经济和环境景观效益的高度统一,实现整体艺术布局,美化城市整体形象,为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提供技术依据等多方面目的,由赣州市城市管理局牵头,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深圳市粤鹏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整合了这项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总面积为48平方公里,其中新城区规划面积为34.8平方公里,包括章江新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站北新区,规划期限均为10年,即2006年至2015年。

    两规划均对当前赣州城区户外广告现状及特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整个布局划分为集中展示区、控制设置区、禁止设置区、形象展示设置区和一般展示区多个分区。规划中,商业广告与公益广告共存,固定广告与临时性广告同在。广告形式涉及建筑外墙广告、屋顶广告、支架式广告、立杆式广告、落地式广告、实物造型广告、张贴栏广告、公共设施广告、机动车身广告、气球广告、旗帜广告、立柱广告、店招广告等各类户外广告。其中,记者注意到,一些新形式、新技术、新材料在规划的新广告位中得到合理应用。同时,整个规划更加注重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的有机融合,凸显出高标准、高品位的赣州城区户外广告新形象。

    评审会上,专家组对两个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市城管局表示,他们将综合专家们的合理意见,尽快对方案做进一步的完善。(张卫东、记者黄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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