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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协议

  • 发布日期:2007-01-12 浏览次数399
告的报批、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等的实施和费用。

6.4确保经营广告的施工质量,因施工质量造成楼顶漏雨或结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全部承担因设计和施工质量引起的安全连带责任。

第七条 陈述和保证 

7.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7.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约定事项

8.1乙方同意在楼顶为甲方预留20M用于宣传甲方产品,只收取制作成本费;

8.2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出租楼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8.3本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投资的广告设施归乙方所有,但拆卸时不得损坏甲方楼顶防水工程和结构。

自本合同正式生效后2个月内,若乙方得不到政府的经营批文,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租金和时间向甲方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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