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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今年将重点整治过密过亮过吵违章户外广告

  • 发布日期:2007-01-10 浏览次数668

城市需要怎样的广告?自文汇报2006年12月24日“镜头纪实”推出《都市广告过犹不及》报道以来,对于申城街头“广告污染”的讨论持续进行,正在筹备2010年世博会的上海,户外广告的形态与整座城市的形象直接相关,怎样让广告与城市达成和谐关系?就此,广告学者和法学专家提出了各自的观点,相关管理部门也做出了回应。   

 

户外广告应让人愉悦”   

据上海市广告协会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2005年上海户外广告经营额为119510万元,比上年增加42.90%,2006年仍然保持了旺盛的发展势头。对这样一个迅速扩大的市场,更须予以引导和规范。“如果把城市比喻成一个人,户外广告应该是她身上的首饰。”上海设计中心秘书长、上海市广告协会常务理事邵隆图在接受采访时打了个比方,“首  饰的作用是增加美观、吸引注意,而不是破坏形象。”   

对于目前街头广告“一拥而上、无孔不入”的场面,邵隆图认为这是户外广告业发展的必经阶段———只讲究抓眼球、不注重有效性,“甚至在很多时候没有找对目标人群”。“好的户外广告应该让观者充满愉悦,顺从地接受。”他表示,广告人要有社会责任感、要体现自律,“管理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比如在广告商申请户外广告时,测定其合理性和有效性,建成科学有序的管理体系”。"执法部门应强势介入"复旦大学法学院段匡教授也一直关注"广告污染"问题。几个月前,段匡所居住小区的电梯内悬挂有酒类广告,在他的质疑和敦促下,物业部门将其摘下。"酒类广告做进居民电梯,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谁来管?"他表示,目前关于公共广告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也是"广告污染"产生的原因之一。  

"任何广告发布者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尤其是那些让受众被动接受的公共广告。"对于仿交通牌样式的广告,段匡认为它们的存在"影响了交通秩序,牵涉到公共安全","相关部门应从道路安全角度进行认定,执法部门应强势介入,使那些破坏公共秩序的广告打不成擦边球"。 通过整治试点完善技术规范就"广告污染"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户外广告的主管部门---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景观管理处。该处负责人认为,当前都市广告迅速增长,各种新型广告形式不断产生,其中有些对城市形象、市民生活造成了影响。他表示,"要对广告污染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同时,也感到"有时在执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现行法规条例没有跟上广告业的发展。目前实行的《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被指"光污染"的广告船、"视听污染"的声画一体广告牌等新型户外广告,在之前发布的办法中找不到对应的管理条款。"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容部门表示,在即将进行的"2007年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专项治理"中,过密的、过亮的、过吵的、违章的户外广告都属于重点整治对象,并考虑通过整治试点,将户外广告的密度、亮度、分贝等技术指标,纳入《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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